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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補充規定

2015-10-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令

2006年第3號

《關於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補充規定》已於2006年5月17日經商務部第5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佈,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長 薄熙來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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