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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自身隊伍建設
《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辦法》將於5月1日起施行
《前海管理局辦法》按照“統籌管理、明晰分工、優化創新、精准放權、協同配套”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優化前海管理局職責許可權和工作機制,推進在前海合作區形成行政區和經濟區適度分離、優勢疊加、邊界清晰、權責對等的管理體制。《前海管理局辦法》的出臺有利於前海探索行政區與經濟區適度分離下的區域治理新模式,是進一步完善區域管理體制機制的重要法治保障。
2024-04-01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扎實推進高水準對外開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行動方案》的通知
外商投資是參與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推動中國經濟與世界經濟共同繁榮發展的重要力量。扎實推進高水準對外開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充分發揮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鞏固外資在華髮展信心,提升貿易投資合作品質和水準。
2024-03-20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已經2024年2月23日國務院第2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2024-03-20
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已經2024年2月2日國務院第2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2024-03-18
關於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進一步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未來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經濟思想,落實製造強國戰略及省委實體經濟為本、製造業當家和製造強省部署,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機遇,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進一步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培育發展未來產業,制定本實施方案。
2024-03-15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關於印發《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關於促進大宗商品貿易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落實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戰略,推動前海大宗商品貿易擴規模、促創新、拓市場、優環境,增強前海大宗商品貿易綜合競爭力,制定本措施。
2024-03-15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關於印發《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外資獎勵辦法》的通知
為切實落實《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加快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全面深化改革創新試驗平臺,建設高水準對外開放門戶樞紐,進一步促進外資穩存量、擴增量、提品質,根據《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深前海規〔2020〕3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前海實際,制定本辦法。
2024-03-14
“時尚新品”跨界融合發展行動計畫(2024-2025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新型工業化推進大會有關部署,全面落實全省、全市高質量發展大會精神,充分發揮深圳市新一代資訊技術、消費電子和現代時尚產業發展優勢,推動我市時尚新品跨界融合創新發展,助力深圳時尚之都建設,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發展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培育發展未來產業的意見》《深圳市建設時尚之都行動計畫》等檔要求,制定本行動計畫。
2024-03-11
工業和資訊化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展2023年度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工業母機企業清單制定工作的通知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資訊化部關於提高積體電路和工業母機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告2023年第44號)有關規定,為做好2023年度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工業母機企業清單制定工作
2024-02-12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現就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以下簡稱匯算)有關事項公告
2024-02-02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為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規劃>的通知》(國發〔2023〕12號)有關要求,在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工作的香港居民有關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通知
2024-01-22
廣東省司法廳關於印發在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開展中外律師事務所聯營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
廣東省司法廳關於在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開展中外律師事務所聯營試點實施辦法》已經2022年第25次廳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並經司法部審核同意
2024-01-15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為支持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建設,現將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通知
2024-01-05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根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四次修正 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第二次修訂)
2024-01-03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開展2023年一次性擴崗補助和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工作的公告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延續實施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3〕37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粵府辦〔2023〕13號)規定,現就一次性擴崗補助和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申領有關事項公告
2023-12-29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有關調整的通知
根據國家、省有關要求,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等有關調整通知
2023-12-21
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龍崗區支持產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決策部署,大力發展“11+2”產業集群,加快構建“3+4”區域產業格局,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特製定本措施。
2023-12-04
財政部 稅務總局 中央宣傳部關於延續實施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
為進一步支持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現將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有關稅收政策公告。
2023-10-26
廣東省財政廳等五部門關於我省實施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和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為進一步支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和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和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給予稅收優惠。
2023-10-25
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保障性住房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
為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現將有關稅費政策公告
2023-10-05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實施辦法
2023年8月29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2號公佈,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3-09-15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資訊化部關於提高積體電路和工業母機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的公告
為進一步鼓勵企業研發創新,促進積體電路產業和工業母機產業高質量發展
2023-09-13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廣東省房產稅施行細則》《廣東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細則》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放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審批權限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有關規定,現將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以下簡稱困難減免稅)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23-09-09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先進製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
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先進製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公告如下。
2023-09-05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執行提高個人所得稅有關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政策的公告
根據《國務院關於提高個人所得稅有關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的通知》(國發〔2023〕13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有關貫徹落實事項公告如下。
2023-09-01
深圳市促進物流供應鏈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措施
為更好地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進一步增強面向全球的資源配置能力,充分發揮物流供應鏈企業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融通支撐作用,加快推動“產供銷、內外貿、上下游”一體化發展,制定本工作措施。
2023-08-22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實施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有關政策的公告
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現就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有關政策公告。
2023-08-2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現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公告。
2023-08-21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關於印發《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促進產業集聚辦公用房資金補貼辦法》的通知
為了貫徹落實《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深化深港合作,引導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提高辦公樓宇入駐率和產業集聚度,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以下簡稱前海合作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2023-08-17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的意見
積極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資,是推進高水準對外開放、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重要內容。為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提高投資促進工作水準,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現提出如下意見。
2023-08-15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有關稅收政策公告,如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等。
2023-08-02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於調整深圳市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相關稅前扣除及免征標準的通告
根據我市統計部門發佈的《2022年深圳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數據公報》,2022年度深圳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164754元,折算成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3730元(四捨五入取整數)。現對我市解除勞動關係一次性補償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標準、住房公積金和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進行調整,通告如下。
2023-07-14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關於明確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推動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以下簡稱合作區)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續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1〕30號)有關規定,現就設在合作區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2023-06-07
深圳發佈前海涉稅服務創新“十八條”
從打造前海涉稅服務業集聚區、支持涉稅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深化深港澳涉稅服務業合作、建設國際化涉稅服務專業隊伍、營造良好的產業生態環境等五個方面,支持前海打造大灣區涉稅服務業發展高地。
2023-05-16
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於印發《關於支持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涉稅服務業創新發展十八條措施》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和《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精神,促進深港涉稅服務業聯動發展,支持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以下簡稱前海)打造大灣區涉稅服務業發展高地,培育國際化涉稅專業人士隊伍,提升跨境服務能力,制定以下措施。
2023-05-13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於2022年度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告
為做好2022年度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79號)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2023-05-09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於發佈《港澳涉稅專業人士在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片區、南沙新區執業管理辦法》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工作要求,促進廣東省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建立更緊密涉稅專業服務貿易關係,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制定了《港澳涉稅專業人士在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廣州南沙片區、南沙新區執業管理辦法》,現予以發佈。
2023-05-06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於2022年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告
為做好2022年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6號)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2023-04-14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落實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號),進一步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23-04-07
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新政指引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2017年第40號)檔,對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新政提供指引。
2023-04-03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於開展全面數位化的電子發票試點工作的公告
為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要求,加大推廣使用全面數位化的電子發票(以下簡稱“數電票”)力度,經國家稅務總局同意,決定在深圳市開展數電票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23-03-29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
為進一步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更好地支持科技創新,現就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2023-03-27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明確2023年度申報納稅期限的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結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3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2〕16號)要求,現將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後15日內申報納稅的各稅種2023年度具體申報納稅期限明確如下,請各地稅務機關及時告知納稅人。
2023-01-03
《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2年版)》
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於2022年10月28日公開發佈第52號令,全文發佈《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2年版)》,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10-29
深圳市殘疾人聯合會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於2021年深圳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有關事項的通告
為做好深圳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下簡稱保障金)徵收工作,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深圳市殘疾人聯合會深圳市財政委員會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深圳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深殘聯發〔2018〕3號)和《深圳市殘疾人聯合會深圳市財政局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於深圳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管職責劃轉的公告》(深殘聯發〔2020〕7號)等規定,現就2021年徵收2020年度保障金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2022-05-06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複製推廣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第五批改革創新經驗的通知粵府函〔2019〕124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在省有關單位和廣州、深圳、珠海市政府積極推動下,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廣東自貿試驗區)在投資便利化、貿易便利化、政府職能轉變、法治建設等領域總結形成了可複製推廣的第五批共20項改革創新經驗。現就做好複製推廣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9-09-18
關於進一步規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政策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社會保障)局、民族宗教局、財政局(委)、稅務局,珠海市橫琴新區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19-09-18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網站,新華社北京8月18日電
黨和國家作出興辦經濟特區重大戰略部署以來,深圳經濟特區作為我國改革開放的重要視窗,各項事業取得顯著成績,已成為一座充滿魅力、動力、活力、創新力的國際化創新型城市。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支援深圳高舉新時代改革開放旗幟、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有利於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推進改革開放
2019-09-18
哪些情況可以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徵收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25號)規定:七、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按季納稅6萬元)的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提供的應稅服務
2019-09-18
深圳市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及繳費基數表(2019年7月起執行)
深圳市在職人員社會保險繳費比例及繳費基數表(2019年7月起執行)詳見下表:
2019-09-18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第二批便民辦稅繳費新舉措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為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針對納稅人、繳費人反映的突出問題,現進一步推出便民辦稅繳費新舉措,讓納稅人、繳費人獲得更多的便捷。
2016-09-04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於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相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深圳市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2016-09-04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於經營所得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相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深圳市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2016-09-04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佈取消一批稅務證明事項以及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規範性檔的決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佈取消一批稅務證明事項以及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規範性檔的決定》,已經2019年7月8日國家稅務總局2019年第3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2016-09-04
關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佈取消一批稅務證明事項以及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規範性檔的決定》的解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持續開展“減證便民”的要求,進一步優化稅務執法方式、改善稅收營商環境,根據李克強總理在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
2016-09-04
關於《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於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的解讀
為貫徹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落實國家減稅降費精神,明確個人所得稅核定管理有關問題,我局在原《深圳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若干問題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6〕2號)的基礎上,對核定徵收管理有關問題進行調整,發佈了《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於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
2016-09-04
關於《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9年版)》的政策解讀
《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9年版)》形成製造業基本放開、服務業和其他領域進一步開放、鼓勵領域越來越廣的外資新管理體系。全國外資准入負面清單條目由48條減至40條,壓減比例16.7%。負面清單進一步縮短,外商投資範圍更進一步擴大。
2016-09-04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便民辦稅繳費十條新舉措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根據黨中央“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工作部署,稅務總局針對今年上半年減稅降費政策落實中納稅人、繳費人反映的問題,
2016-09-04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互聯網平臺經濟是生產力新的組織方式,是經濟發展新動能,對優化資源配置、促進跨界融通發展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動產業升級、拓展消費市場尤其是增加就業,都有重要作用。
2016-09-04
《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9年版)》發佈
《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9年版)》(詳見附件)已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予以發佈,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2018年6月28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發佈的《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同時廢止。
2016-09-04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 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
為保障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試點工作順利實施,現將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公告如下:
2016-04-27
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會計專業人士擔任深圳經濟特區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辦法(試行)
《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會計專業人士擔任深圳經濟特區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辦法(試行)》於2015年12月8日經深圳市人民政府六屆十八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佈,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2016-04-27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考核制度促進創新驅動發展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經過30多年發展,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國家級經開區)作為先進製造業聚集區和區域經濟增長極,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強大引擎、對外開放的重要載體和體制機制改革的試驗區域,
2016-04-27
關於公佈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的公告
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健康發展,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已印發《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
2016-04-27
關於營改增後契稅 房產稅 土地增值稅 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青海省(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2016-04-27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
為確保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順利實施,現將若干稅收征管問題公告如下:一、餐飲行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業生產者自產農產品,可以使用國稅機關監製的農產品收購發票,按照現行規定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2016-04-27
關於深圳國稅系統辦稅服務廳“五一”節假期正常對外辦公的通告
尊敬的納稅人:為確保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方便您辦理相關涉稅業務,深圳國稅系統各辦稅服務廳“五一”節假期(4月30日、5月1日、5月2日)正常對外辦公。
2016-04-27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合理簡並納稅人申報繳稅次數的公告
為落實《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關於創新納稅服務機制的要求,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
2016-03-30
關於報送2015年度年報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根據深圳市市場和品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規定,2015年度商事主體年報工作已經開始,凡2015年12月31日前登記註冊的商事主體須在2016年6月30日前報送年度報告,逾期未報將被載入經營常名錄或標注為經營異常狀態。
2016-03-30
關於優化藥品零售企業兩證同發工作的通知
各藥品零售企業: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結合《深圳市2015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工作實施方案》和《市市場和品質監管委關於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情況報告》
2016-01-15
關於開展2016年度深圳前海現代服務業綜合試點專案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根據《財政部商務部關於批復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現代服務業綜合試點方案的通知》(財建函〔2012〕81號)的要求,前海管理局啟動了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以下簡稱“前海深港合作區”)
2016-01-15
關於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提交2015年度報告的公告
根據《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我局於2016年3月1日至6月30日開展2015年度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以下簡稱“代表機構”)提交年度報告工作。
2016-01-15
關於商事主體報送2015年度報告的公告
根據《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的規定,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統稱“商事主體”)應當於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我局報送2015年度報告。
2016-01-15
關於進一步改進外商投資房地產備案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外匯局: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轉變政府職能,提高工作效率,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
2015-12-09
關於調整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率的公告
為進一步做好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工作,公平稅負,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30號)的規定,深圳市國家稅務局、深圳市地方稅務局聯合確定了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率標準,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5-12-09
商事制度常見問題解答
1. 問:新制度下的商事主體的主體資格是什麼?經營資格又是什麼?答:改革後,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是商事主體主體資格憑證。取得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該商事主體即可以自己的名義行使權力,承擔義務,開展經營活動。
2015-12-09
國務院關於實行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按照《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要求和國務院決策部署,現就實行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提出以下意見。
2015-11-03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
2015-11-01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商事主體登記監管暫行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維護商事主體合法權益,促進商事主體健康、有序發展,創新登記監管方式,提高登記監管效能,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商事登記若干規定》
2015-11-01
深圳經濟特區商事登記若干規定
《深圳經濟特區商事登記若干規定》經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12年10月30日通過,自2013年3月1日起實施。
2015-11-01
商業特許經營資訊披露管理辦法
修訂後的《商業特許經營資訊披露管理辦法》已經2012年1月18日商務部第60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佈,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商業特許經營資訊披露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7年第16號)同時廢止。
2015-11-01
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
修訂後的《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已經2011年11月7日商務部第56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佈,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商務部2007年第15號令)同時廢止。
2015-11-01
《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補充規定(五)》
《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補充規定(五)》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審議通過,現予發佈,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2015-11-01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5年修訂)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5年修訂)》已經國務院批准,現予以發佈,自2015年4月10日起施行。2011年12月24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發佈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1年修訂)》同時廢止。
2015-11-01
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餐飲服務許可工作,加強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維護正常的餐飲服務秩序,保護消費者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2015-11-01
商務部關於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哈爾濱、長春、瀋陽、濟南、南京、杭州、廣州、武漢、成都、西安商務主管部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邊境經濟合作區:
2015-11-01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制定本辦法。
2015-11-01
商務部關於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創新發展的意見
天津市、上海市、福建省、廣東省商務主管部門: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積極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建設,發揮自貿試驗區改革開放排頭兵、創新發展先行者的作用,現提出以下意見:
2015-11-01
關於境內企業承接服務外包業務資訊保護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為促進承接服務外包業務的中國境內企業(以下稱接包方)妥善保護保密資訊,維護公平競爭環境,促進我國服務外包產業的進一步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2015-10-31
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夥企業管理辦法
《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夥企業管理辦法》已經2009年8月19日國務院第7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2015-10-31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國發〔20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利用外資是我國對外開放基本國策的重要內容。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積極吸引外商投資,促進了產業升級和技術進步,外商投資企業已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2015-10-31
商務部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於外資研發中心採購設備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財政廳(局)、財政監察專員辦、國家稅務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新疆建設兵團商務局、財務局:
2015-10-31
商務部關於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審批事項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哈爾濱、長春、瀋陽、濟南、南京、杭州、廣州、武漢、成都、西安、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規範外商投資審批工作
2015-10-31
商務部關於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審核管理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副省級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邊境經濟合作區: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2015-10-31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已於2009年8月27日經第8次部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佈,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5-10-31
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規定
《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規定》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審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2015-10-31
完善外商投資企業外匯資本金支付結匯管理有關業務操作問題的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
2015-10-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2015-10-31
商務部關於進一步簡化和規範外商投資行政許可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簡化和規範外商投資行政許可程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5-10-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條例第一條所稱貨物,是指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
2015-10-31
旅行社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遊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權益,維護旅遊市場秩序,促進旅遊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
2015-10-31
《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規定二
為促進香港、澳門與內地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鼓勵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商業企業,根據國務院批准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五》及《〈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五》
2015-10-31
商務部關於下放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審批許可權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哈爾濱、長春、瀋陽、濟南、南京、杭州、廣州、武漢、成都、西安、新疆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屆二中全會精神
2015-10-31
商務部關於進一步改進外商投資審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哈爾濱、長春、瀋陽、濟南、南京、杭州、廣州、武漢、成都、西安、新疆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邊境經濟合作區:
2015-10-31
海關總署公告2009年第13號
為穩步推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改善加工貿易發展環境,積極支援擴大內需,經國務院批准,現就加工貿易保稅貨物內銷徵收緩稅利息適用利息率調整的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2015-10-31
關於廢止《中外合資、合作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企業管理暫行規定》
《關於廢止〈中外合資、合作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企業管理暫行規定〉的決定》經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審議通過,現予發佈,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2015-10-31
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股權出資登記,根據《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投資人以其持有的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統稱股權公司)的股權作為出資
2015-10-31
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補充規定(四)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各商會、協會、學會:為促進香港、澳門與內地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鼓勵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商業企業
2015-10-31
印發廣東省支持港澳臺資企業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和加快轉型升級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廣東省支援港澳臺資企業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和加快轉型升級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業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5-10-31
旅行社條例(國務院令第550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遊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權益,維護旅遊市場秩序,促進旅遊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
2015-10-31
海關總署公告2008年第103號
為配合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發佈2008年第43號公告,對部分進口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相應調整。現將政策調整涉及的相關執行問題公告如下:
2015-10-31
商務部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問題的複
商務部:你部關於促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若干政策建議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批准,現函複如下:一、同意將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大連、深圳、廣州、武漢、哈爾濱、成都、南京、
2015-10-31
《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六
為進一步提高內地j與香港特別行政區(以下簡稱香港)經貿交流與合作的水準,根據:2003年6月29日簽署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以下簡稱《安排》)及於2003年9月29日簽署的《安排》附件;
2015-10-31
商務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於大陸企業赴臺灣地區投資或設
為促進海峽兩岸雙向直接投資,實現兩岸經濟互利共贏,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現將大陸企業赴臺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5-10-31
利用外資“十一五”規劃
利用外資“十一五”規劃,是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該項規劃在總結“十五”利用外資的總體情況,分析“十一五”面臨的國內外環境的基礎上,提出了“十一五”期間我國利用外資的指導思想、戰略目標、重點任務及相應的政策措施,是“十一五”期間我國利用外資工作的重要指南。
2015-10-31
商務部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外貿權備案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04年第15號)、《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辦法》(商務部令2004年第14號,以下簡稱《備案登記辦法》)已於2004年7月1日實施。
2015-10-31
設立外商投資會議展覽公司暫行規定
第一條為鼓勵外國公司、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以下簡稱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會議展覽公司,舉辦具有國際規模和影響的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和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2015-10-31
貨物出口授權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合理配置資源,規範出口經營秩序,營造公平透明的貿易環境,履行我國加入的國際公約和條約,維護國家經濟利益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2015-10-31
關於進一步加強、規範外商直接投資房地產業審批和監管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外匯管理部門:為了規範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國務院六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規範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的意見》(建住房[2006]171號,以下稱《意見》)。
2015-10-31
關於針對海關在執行相關進口稅收優惠政策適用問題
為保證外商投資項目進口稅收優惠政策的正確實施,營造規範、統一、公平的貿易環境,保障外商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針對海關在執行相關進口稅收優惠政策中遇到的問題,經研究,現將有關政策適用問題明確如下:
2015-10-31
《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的補充規定(三)
根據國務院批准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四》和《〈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四》,現就《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民航總局、外經貿部、國家計委令第110號)做如下補充規定:
2015-10-31
加工貿易限制類商品目錄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加工貿易限制類商品目錄予以公佈,並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本公告自2007年8月23日起執行。
2015-10-31
關於對來料加工企業進行備案登記的通知
各區貿工局,各來料加工業務經營企業、各來料加工企業:根據商務部、海關總署2007年第44號公告第五條“對2007年7月23 日前未獲得外貿權的東部地區企業,不予受理其開展限制類商品加工貿易業務申請。但此前已承接過加工貿易委託加工業務、且不具有外貿權的東部地區生產企業,
2015-10-31
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加工企業備案登記工作的通知
根據商務部、海關總署2007年第44號公告第五條規定,現將東部地區加工企業備案登記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2007年7月23日前東部地區已承接過加工貿易委託加工業務且不具有外貿權的加工企業(以下簡稱加工企業)
2015-10-31
有關《加工貿易限制類商品目錄》執行問題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範對限制類商品加工貿易的管理,現就《商務部、海關總署2007年第44號公告》(以下簡稱《44號公告》)的有關執行問題公告如下:一、關於台賬保證金徵收環節的問題
2015-10-31
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補充規定(三)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各商會、協會、學會:為促進香港、澳門與內地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鼓勵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商業企業
2015-10-31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67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以第57號令聯合發佈了經國務院批准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以下簡稱《外資目錄(2007年修訂)》,詳見附件),自2007年12月l日起執行。現就海關執行中的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2015-10-31
關於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實行過渡性稅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七條的有關規定,國務院決定對法律設置的發展對外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特定地區內,以及國務院已規定執行上述地區特殊政策的地區內新設立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實行過渡性稅收優惠。
2015-10-31
國務院關於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通知
國發[2007]第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新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將於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5-10-31
國務院關於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
為了更好地適應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要求,國務院對截至2006年底現行行政法規共655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經過清理,國務院決定:
2015-10-31
商務部關於廢止和宣佈失效六個規章的決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行政法規規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7〕12號)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於行政法規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法〔2007〕20號)的要求,商務部對本部職責範圍內的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
2015-10-31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快遞市場管理,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保護用戶合法權益,促進快遞服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實施細則》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2015-10-31
商務部關於下放外商投資股份公司、企業變更、審批事項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二中全會精神,進一步轉變政府工作職能,改進外商投資審批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5-10-31
商務部關於下放外商投資商業企業審批事項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二中全會精神,進一步轉變政府工作職能,改進外商投資審批工作
2015-10-31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實施《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辦法》有關問題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
2015-10-31
國家外匯管理局商務部海關總署關於印發《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辦法》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各中資外匯指定銀行:
2015-10-31
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外商投資專案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經委):自2004年我國投資體制改革以來,外商投資專案實行了核准制度
2015-10-31
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經國務院批准,2008年7月29日,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與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香港簽署了《<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五》(以下簡稱“《<安排>補充協定五》”),該協定將於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2015-10-31
商務部辦公廳關於依法做好外商投資企業解散和清算工作的指導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外商投資企業清算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1996年實施以來,對於保障外商投資企業清算工作的順利進行起到了積極作用。隨著我國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對內外資企業的管理趨於一致,國務院於2008年1月15日廢止了該《辦法》。
2015-10-31
《內地與香港建立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五
為進一步提高內地j與香港特別行政區(以下簡稱"香港")經貿交流與合作的水準,根據:2003年6月29日簽署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以下簡稱"《安排》")
2015-10-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外匯管理,促進國際收支平衡,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
2015-10-31
關於印發省外經貿廳等十一個部門關於來料加工企業原地不停產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進一步解放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對外開放水準,提升吸收外資的品質,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積極支持和鼓勵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來料加工廠就地轉型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外商投資企業或其他類型的企業
2015-10-31
海關總署公告2008年第64號
自2007年7月起,海關總署陸續發佈了一系列重大技術裝備專項進口稅收政策的公告。為保證統一、規範執行相關政策,現對上述公告中重大技術裝備整機進口免稅政策調整事宜及有關重大技術裝備整機對應的稅則號列等相關事項予以進一步明確並公告如下:
2015-10-31
國務院關於修改《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的決定
為了適應我國電信行業對外開放的需要,促進我國通信業的發展,國務院決定對《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做如下修改:
2015-10-31
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2008年修訂)
(2001年12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33號公佈 根據2008年9月10日《國務院關於修改〈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的決定》修訂)
2015-10-31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股權出質登記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以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出質,辦理出質登記的,適用本辦法。
2015-10-31
關於深圳市來料加工企業原地不停產轉型外商投資企業操作意見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優化,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提高我市經濟運行的品質與水準,積極支持鼓勵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市產業發展方向的來料加工企業原地不停產轉型為外商投資法人企業,特制訂本操作意見。
2015-10-31
商務部關於做好外商投資房地產業備案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2006年,經國務院批准,原建設部等六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規範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的意見(建住房2006171號,以下稱171號文),
2015-10-31
外商投資礦產勘查企業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擴大礦產資源勘查領域的對外開放,規範外商投資礦產勘查企業的審批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2015-10-31
關於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外資股轉股流通有關問題的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為推動境內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國家有關部門對發行上市前屬於中外合資企業的B股公司非上市外資股上市流通申請(以下簡稱非上市外資股轉B股流通)的審核程式做了調整
2015-10-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2008年第97號
按照國務院部署,為保持外貿穩定增長,現調整加工貿易限制類政策,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暫停《商務部 海關總署2007年第44號公告》(下稱44號公告)限制出口類目錄1853個海關編碼商品
2015-10-31
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的管理,促進廣告業健康發展,根據有關外商投資管理和廣告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2015-10-31
政策法規快訊第200503期
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日前公佈《物流企業分類與評估》推薦性國家標準。從5月1日起,那些只守著一個倉庫或幾輛卡車的企業不能再隨便自稱“物流企業”了。
2015-10-31
政策法规快讯第200401期
商務部日前頒佈了《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該《辦法》共23條,對外商投資租賃業的投資形式、審批程式、業務規則以及監管作出了具體規定,並於2005年3月5日試實施。
2015-10-31
政策法規快訊第200402期
深圳傳統的廣告管理方式將發生重大變化:新設立廣告企業只須取得營業執照,就可按核定的經營範圍開展廣告業務,而不需要為一紙《廣告經營許可證》費心費力。這種管理方式的變化將使深圳廣告企業的經營環境更加寬鬆。
2015-10-31
政策法規快訊第200403期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出關於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出口企業必須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90天內辦理退(免)稅申報手續,逾期不再辦理;外貿企業可以在出口退稅申報時不再提供“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俗稱“專用發票”)。
2015-10-31
政策法規快訊第200501期
為合理解決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徵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出臺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規定從2005年1月1日起,對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俗稱“年終獎”),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2015-10-31
《外商投資電影院暫行規定》的補充規定
《外商投資電影院暫行規定》的補充規定為了促進香港、澳門與內地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鼓勵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從事電影放映業務的企業,根據國務院批准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及《〈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
2015-10-31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批
雲南省財政廳、地方稅務局:雲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貫徹財稅字[1999]273號文中有關營業稅政策問題的請示》(雲地稅一字[2004]11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2015-10-31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局:經國務院批准,現就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全面實行免抵退稅辦法後,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的政策明確如下:
2015-10-31
關於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規定
第一條 為了促進外國投資者來華投資,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允許外國投資者根據中國有關外國投資的法律、法規及本規定,在中國設立投資性公司。
2015-10-31
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鼓勵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以下簡稱外國投資者)來華從事創業投資,建立和完善中國的創業投資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公司法》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2015-10-31
關於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若干意見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加工貿易是我省參與國際分工的重要方式,是我省發展外向型經濟的重要方面。改革開放30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
2015-10-31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完善外債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為促進境內企業合理、有序地利用外資,完善外債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外債統計監測暫行規定》和《外債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2015-10-31
海關總署公告2005年第43號(海關總署關於加強減免稅審批管理的
為加強對特定減免稅進口貨物的管理,規範申請辦理進口貨物減免稅審批手續的程式,提高辦事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徵稅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就辦理海關減免稅備案、審批手續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5-10-31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實行先征後返等辦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經研究,現對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以下簡稱“三稅”)實行先征後返、先征後退、即征即退辦法有關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政策問題明確如下:
2015-10-31
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滿足公眾對互聯網新聞資訊的需求,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護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健康、有序發展,制定本規定。
2015-10-31
外商投資國際海運業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規範對外商在中國境內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從事國際海上運輸業務以及與國際海上運輸相關的輔助性經營業務的管理,保護中外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以下簡稱《海運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2015-10-31
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加強外商投資廣告企業的管理,促進廣告業健康發展,根據有關外商投資管理和廣告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2015-10-31
商務部令2005年16號汽車貿易政策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汽車市場,維護汽車消費者合法權益,推進我國汽車產業健康發展,促進消費,擴大內需,特制定本政策。
2015-10-31
商務部、海關總署辦公廳關於保稅區及保稅物流園區貿易管理有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各直屬海關: 為切實履行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承諾,完善對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內企業的貿易管理,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2015-10-31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執行軟體和積體電路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提高稅收管理效率,現就外商投資企業執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鼓勵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2015-10-31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國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資審批辦法
第一條為規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國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資(以下簡稱“先行回收投資”)的審批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2015-10-31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物流中心(型)的暫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現代國際物流業的發展,規範海關對保稅物流中心(B型)及其進出貨物的管理和保稅倉儲物流企業的經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2015-10-31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居民個人境外投資登記及外資並購外匯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 為維護國際收支平衡,保證跨境資本合規有序流動,現將境內居民個人境外投資登記及外資並購外匯登記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2015-10-31
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關於技術進口企業所得稅減免審批程式的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商務廳,廣東、海南省和深圳市地方稅務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為鼓勵技術進口,規範稅收減免程式,現對技術進口所涉及的特許權使用費企業所得稅減免審批程式問題,進一步明確規定如下:
2015-10-31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購買國產設備投資抵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廣東、海南省地方稅務局,深圳市地方稅務局:現就貫徹落實《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購買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5-10-31
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加強外商投資處置不良資產審批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經國務院批准,自2001年頒佈《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吸收外資參與資產重組與處置的暫行規定》以來,我國吸收外資處置金融資產(主要是債權資產)穩步發展,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5-10-31
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完善市場流通體系的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及《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2015-10-31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商業特許經營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商業特許經營健康有序發展,制定本辦法。
2015-10-31
關於〈外商投資圖書、報紙、期刊分銷企業管理辦法〉的補充規
《關於〈外商投資圖書、報紙、期刊分銷企業管理辦法〉的補充規定》已經2006年11月29日新聞出版總署署務會議和商務部通過,現予公佈,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2015-10-31
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項目申報備案材料》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為保證《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順利實施,進一步明確有關專案申報備案材料要求,根據《辦法》有關規定,我們編制了《<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項目申報備案材料》
2015-10-31
商務部關於外商投資移動通信系統及終端產品生產企業審批許可權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上海外資委:近日,各地商務主管部門紛紛詢問關於外商投資移動通信系統及終端產品生產企業設立及企業變更事項審批許可權問題。現一併回復如下:
2015-10-31
國際道路運輸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國際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維護國際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護國際道路運輸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國際道路運輸業的發展,根據《道路運輸條例》和我國政府與有關國家政府簽署的汽車運輸協定,制定本規定。
2015-10-31
衛生部關於開展化妝品衛生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加強對化妝品生產和經營環節的監督管理,根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的規定,從2005年4月15日起至今年年底,集中開展化妝品專項整治工作。有關要求如下:
2015-10-31
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明確出口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口貨
日前,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就出口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貨物退(免)稅的有關問題作出明確規定。通知指出,外貿企業自貨物報關出口之日(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准)起90日內未向主管稅務機關退稅部門申報出口退稅的貨物
2015-10-31
商務部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對於外商投資企業投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各方出資的若干規定》(1987年12月30日國務院批准,以下簡稱《出資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各方出資的若干規定〉的補充規定》
2015-10-31
商務部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在清算過程中終止清算、恢復經營問題
廣州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你局《關於廣州安旺橡膠輪胎有限公司申請繼續經營有關問題的請示》(穗外經貿資[2004]第28號)悉。現就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2015-10-31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單位註冊登記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規範海關對報關單位的註冊登記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2015-10-31
關於加工貿易監管中有關問題的公告(海關總署2005年第9號)
為保證海關對加工貿易貨物實施有效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加工貿易貨物監管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13號)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現將海關加工貿易監管中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2015-10-31
資訊產業部負責實施的行政許可專案及其條件、程式、期限規定
03 通信資訊網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認定 法律依據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專案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2015-10-31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出口加工區貨物出區深加工結轉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出口加工區管理,方便區內企業生產經營,鼓勵擴大外貿出口,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出口加工區監管的暫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2015-10-31
商務部關於外商投資企業申請延期有關問題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鑒於如何處理外商投資企業超過法定期限申請延長經營期限問題在實踐中較為普遍,為正確貫徹立法本意,保障外商投資企業穩定經營,現提出我部對該問題的處理意見,請遵照執行。
2015-10-31
設立外商控股、外商獨資旅行社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適應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新形勢,進一步擴大旅遊業對外開放,促進旅行社業發展,根據中國外商投資企業的相關法律、《旅行社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2015-10-31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完善外資並購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為維護國際收支平衡,確保跨境資本合規有序流動,現就完善外資並購外匯管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2015-10-31
外資並購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登記操作規程
《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管理暫行辦法》《關於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審批、登記及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外經貿法發[2002]575號)《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暫行規定》
2015-10-31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取消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專用發票領購前置審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地方稅務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和國務院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專案的決定,稅務機關管理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專用發票》領購的前置審批條件已發生變化。
2015-10-31
構成整車特徵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對汽車零部件的進口管理,促進汽車產業健康發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2015-10-31
構成整車特徵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附
A類件 總界定數量 車身(駕駛室) M1類 A類件 側圍、車門、發動機罩蓋 2 5 M1類分總成中,如有進口的外覆蓋件衝壓件,則該分總成視為進口分總成。
2015-10-31
關於實施《中外合資、合作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企業管理暫行規定》
2005年2月25日,國家廣電總局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廣播影視局(廳)發出《關於實施《中外合資、合作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企業管理暫行規定》有關事宜的通知》,《通知》說,國家廣電總局和商務部關於《中外合資、合作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企業管理暫行規定》(總局44號令)已於2004年11月28日正式實施。
2015-10-31
商務部關於依法行政做好外商投資企業審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上海外資委,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為落實溫家寶總理在全國依法行政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關於“嚴格執行《行政許可法》,並以實施這部法律為契機,積極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創新
2015-10-31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於2003年8月27日通過,現予公佈,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2015-10-31
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規範物業管理市場秩序,提高物業管理服務水準,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2015-10-31
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促進外商投資租賃業的健康發展,規範外商投資租賃業的經營行為,防範經營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2015-10-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
根據《商務部法律、行政法規起草及規章、規範性檔制定辦法》對部規章制定的有關程式規定,經廣泛徵求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做出修改的決定。
2015-10-31
外商投資城市規劃服務企業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規範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投資城市規劃服務企業,加強對外商投資城市規劃服務企業從事城市規劃服務活動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制定本規定。
2015-10-31
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暫行規定
第1條 為了促進和規範外國投資者來華投資,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提高利用外資的水準,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保證就業、維護公平競爭和國家經濟安全,依據外商投資企業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2015-10-31
市地稅局關於調整涉外企業所得稅申報辦法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徵收管理,提高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申報品質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
2015-10-31
美容美髮業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促進美容美髮業的健康發展,規範美容美髮服務行為,維護美容美髮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2015-10-31
商務部頒佈《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相關文章
商務部日前頒佈了《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該《辦法》共23條,對外商投資租賃業的投資形式、審批程式、業務規則以及監管作出了具體規定,將於2005年3月5日試實施。
2015-10-31
政策法規快訊第200504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出《關於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並於今年7月1日起執行。
2015-10-31
商務部外資司負責人就《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備案管理辦法
2015年4月8日,商務部印發2015年第12號公告,發佈《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備案管理辦法(試行)》。近日,商務部外國投資管理司負責人就《辦法》進行瞭解讀。
2015-10-31
政策法規快訊第200404期
6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汽車產業發展政策》,對已經實行了十多年的進口汽車保稅政策進行了重大調整。《汽車產業發展政策》規定,從2005年起,所有進口口岸保稅區不得存放以進入國內市場為目的的汽車。
2015-10-31
政策法規快訊第200502期
商務部日前頒佈了《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該《辦法》共23條,對外商投資租賃業的投資形式、審批程式、業務規則以及監管作出了具體規定,並於2005年3月5日試實施。
2015-10-31
政策法規快訊第200405期
跨國公司及其關聯公司支付代墊的費用和分攤的部分管理費用,從8月1日起,按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有關規定對外支付,跨國公司經營環境更加便利寬鬆。
2015-10-31
政策法規快訊第200406期
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公司法》修改草案近日已經形成。此次修改的條款有120多條,修改或增加的內容達400餘處。引人注目的是,股票發行上市門檻有望降低:股份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2015-10-31
政策法規快訊第200407期
近日,國家發改委、商務部、交通部等九部委聯合頒發了《關於促進我國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意見》。跨區域設有分支機搆的物流企業,今後不用再分地繳納企業所得稅,而由總部統一繳納。此舉將有助於企業向內地延伸經營網路。
2015-10-31
政策法規快訊第200408期
從2005年1月1日起,國家專門為小企業制定的《小企業會計制度》將正式實施。這個會計制度被稱為現行《企業會計制度》的簡明讀本,它適用於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即指不公開發行股票和債券,符合原國家計委等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等檔規定的小企業。
2015-10-31
政策法規快訊第200505期
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出通知,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購買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作了詳細規定。
2015-10-31
政策法規快訊第200506期
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佈《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即便不簽定勞動合同,如符合相關條件,勞動關係仍可認定。
2015-10-31
政策法規快訊第200603期
從5月1日起,廣東開始執行公安部新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受理、審批、簽發管理工作規範》(以下簡稱《規範》),並啟用2005版往來港澳簽注。同時執行公安部推出的10項內地居民短期往來港澳地區便民利民措施。
2015-10-31
公告
為更全面、系統地宣傳投促會文化及內涵,自06年6月起,我會創辦涵蓋面廣、內容豐富、版面新穎的《投資促進報》,即日起“政策法規快訊”停辦,編入《投資促進報》“政策法規”版,感謝您一直以來的關注和支持!
2015-10-31
政策法規快訊第200507期
文化部等5部委聯合制定了《關於文化領域引進外資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相關工作提出了明確的"允許"和"禁止"事項。
2015-10-31
政策法規快訊第200508期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正式發佈了《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執行。與此同時,國家稅務總局還規定了對14類可以申請減免所得稅的"特定企業"的資格進行重新確認。
2015-10-31
政策法規快訊第200509期
臺灣、香港和澳門居民來深圳就業,將執行新的《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新規定放寬了台港澳居民就業的崗位條件和就業應具備的條件,簡化了就業手續,同時台港澳居民與祖國大陸居民一樣參保,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2015-10-31
政策法規快訊第200510期
新頒佈的《公司法》已於近日正式亮相。新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金一律降為3萬元,註冊資金還可以分期付款:兩年內分期支付,首付只需20%;如果是投資公司,註冊資金可以分5年分期付款。新法還規定,股東用什麼東西出資都行,只要滿足3個條件:可用貨幣評估;可以轉讓;法律不禁止的。按照這個規定,股權可以出資作為註冊資本,因為股權可以用貨幣評估,可以轉讓。
2015-10-31
政策法規快訊第200601期
自2006年4月11日起,低開出口發票行為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可能被禁3年外貿經營。
2015-10-31
《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解讀
為規範餐飲服務經營活動,引導和促進餐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2014年9月22日,商務部與國家發展改革委共同頒佈了《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現將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2015-10-31
政策法規快訊第200602期
《推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指導意見》討論稿正在廣泛徵求社會意見,並且有望今年年內正式出臺實施。和大名鼎鼎的SA8000相比,“深圳版”不諱言其中的“血緣”關係。但和“國際版”注重市場杠杆相比,“深圳版”添加了諸多“行政杠杆”的因素。
2015-10-31
商務部對就發佈新修訂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進行解讀
9月6日,商務部發佈了新修訂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14年第3號,以下簡稱《辦法》)。日前,商務部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司負責人《辦法》進行瞭解讀。
2015-10-31
商務部電子商務司負責人就《“互聯網+流通”行動計畫》進行解
一、《計畫》出臺的背景是什麼? 2015年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出“互聯網+”行動計畫。
2015-10-31
海關總署發佈了《海關總署關於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
近日海關總署發佈了《海關總署關於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境貨物、物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公告〔2014〕56號),明確規定了通過與海關聯網的電子商務平臺進行跨境交易的進出境貨物、物品範圍,以及資料傳輸、企業備案、申報方式、監管要求等事項。
2015-10-31
海關總署稽查司司長孟楊解讀海關總署令22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暫行辦法》(海關總署令225號,以下簡稱“《信用暫行辦法》”)已於2014年10月8日對外公佈,自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5-10-31
海關總署解讀《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方案》
8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方案》(國辦發〔2015〕66號,以下簡稱《方案》),全面系統部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工作,為當前及今後一段時期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發展指明方向。
2015-10-31
海關總署解讀《關於改進口岸工作支援外貿發展的若干意見》
2015年4月7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改進口岸工作支持外貿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5〕16號,以下簡稱《若干意見》),為便於有關口岸管理部門、行業組織和外貿企業準確理解和把握相關政策,做好貫徹落實工作,現做如下解讀:
2015-10-31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已經2007年1月31日國務院第16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2015-10-31
《關於外商投資的公司審批登記管理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執行意見》
為了準確適用《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保持我國利用外資法律和政策的連續性,進一步提高外商直接投資准入管理工作的品質和水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於2006年4月24日聯合印發了《關於外商投資的公司審批登記管理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執行意見》
2015-10-31
外商投資專案採購國產設備退稅管理試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鼓勵外商投資專案使用國產設備,明確職責和操作程式,規範和加強外商投資企業採購國產設備退稅的審批管理,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2015-10-31
關於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補充規定
《關於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補充規定》已於2006年5月17日經商務部第5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佈,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2015-10-31
關於辦理外商投資企業《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專案確認書》
近日,針對許多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有關免稅確認書出具工作的疑問,我部已在《商務部關於辦理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免稅確認書有關問題的復函》(商資函[2006]41號)中明確予以回復。
2015-10-31
關於外商投資的公司審批登記管理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執行意見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2005年10月27日審議通過的《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決定》已經於2006年1月1日實施。
2015-10-31
工業和資訊化部解讀LTE FDD業務經營許可發放
2015年2月27日,工業和資訊化部向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和中國聯合網路通信集團有限公司發放“LTE/第四代數字蜂窩移動通信業務(LTE FDD)”經營許可。工業和資訊化部相關負責人就此進行瞭解讀。
2015-10-31
《國家應急產業示範基地管理辦法(試行)》解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應急產業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63號),工業和資訊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制定印發了《國家應急產業示範基地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近日,三部門有關司局對《辦法》相關內容進行專題解讀。
2015-10-31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辦理外商投資項目《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地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委(經貿委):自《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實施以來,我國投資體制發生了很大變化,外商投資專案管理相應進行了改革。
2015-10-31
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為落實建設部等六部委發佈的《關於規範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的意見》(建住房[2006]171號),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現就規範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所涉及的外匯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2015-10-3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針對部分地區在出口退(免)稅工作中反映的一些問題,經研究,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2015-10-31
關於規範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今年以來,我國房地產領域外商投資增長較快,境外機構和個人在境內購買房地產也比較活躍。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就規範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提出以下意見:
2015-10-31
《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補充規定(二)》
《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補充規定(二)》已經2006年8月21日商務部第八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2015-10-31
商務部關於委託地方部門審核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關於簡化行政審批的要求,進一步簡化外商投資審批程式,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的規定,現將外商投資企業的部分審批事項委託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以下簡稱地方部門)辦理,具體審批事項如下:
2015-10-31
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以下簡稱《中外合作辦學條例》),規範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活動,制定本辦法。
2015-10-31
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和規範外國投資者來華投資,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提高利用外資的水準,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保證就業、維護公平競爭和國家經濟安全,
2015-10-31
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加強《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專案確認書》
為進一步規範外商投資企業進口設備免稅的操作程式,明確外商投資企業《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專案確認書》和《外商投資企業進口更新設備、技術及配備件證明》(以下分別簡稱“確認書”和“進口證明”)辦理的具體要求,商務部陸續發佈了《商務部關於辦理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免稅確認書有關問題的復函》
2015-10-31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外商投資專案購買國產設備退稅政策
外商投資專案購買國產設備實行退稅政策以來,一些相關政策發生了變化。為了更好地執行外商投資專案購買國產設備退稅政策,現將有關外商投資專案購買國產設備退稅政策的具體範圍調整如下:
2015-10-31
關於進一步做好物流領域吸引外資工作的通知
2002年以來,我部根據《關於開展試點設立外商投資物流企業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精神,在各試點地區批准設立一批外商投資物流企業。試點工作的開展,對我國國際貿易和現代物流業的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2015-10-31
國家工商總局、商務部、海關總署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出臺
為了準確適用《公司法》和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保持我國利用外資法律和政策的連續性,規範、便民、高效地開展外資審批和登記管理工作,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對現有法律法規進行系統梳理的基礎上
2015-10-31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娛樂場所的管理,保障娛樂場所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娛樂場所,是指以營利為目的,並向公眾開放、消費者自娛自樂的歌舞、遊藝等場所。
2015-10-31
《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股權分置改革後外國投資者對A股上市公司(以下簡稱上市公司)進行戰略投資,維護證券市場秩序,引進境外先進管理經驗、技術和資金,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保護上市公司和股東的合法權益,按照《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的要求
2015-10-31
商務部關於辦理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免稅確認書有關問題的復函
近來,廣東、上海、福建、深圳、廈門、北京、山東、遼寧、江西、陝西、四川等地商務主管部門詢問,國家是否對現行關於《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專案確認書》、《外商投資企業進口更新設備、技術及配備件證明》(以下分別簡稱"確認書"和"進口證明")的相關規定和現行具體辦理程式及操作辦法做了新的調整
2015-10-31
商務部關於委託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審核管理外商投資建設工程
根據國務院關於簡化行政審批制度的要求,為簡化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的審核程式,提高效率,加快服務貿易領域吸收外資工作,現就委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2015-10-31
商務部關於委託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審核管理外商投資印刷企業
根據國務院關於簡化行政審批制度的要求,為簡化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的審核程式,提高效率,加快服務貿易領域吸收外資工作,現就委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2015-10-31
商務部關於委託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審核管理外商投資建築業企業
根據國務院關於簡化行政審批制度的要求,為簡化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的審核程式,提高效率,加快服務貿易領域吸收外資工作,現就委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2015-10-31
商務部、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產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許類外商投資企業》
第一條 按照財政部、原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部分進口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2]146號)的要求,為規範“產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許類外商投資企業”的經營活動
2015-10-31
商務部關於委託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審核管理部分外商投資道路運輸企業
根據國務院關於簡化行政審批制度的要求,為簡化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的審核程式,提高效率,加快服務貿易領域吸收外資工作,現就委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2015-10-31
商務部關於委託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審核管理外商投資無船承運企業
根據國務院關於簡化行政審批制度的要求,為簡化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的審核程式,提高效率,加快服務貿易領域吸收外資工作,現就委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2015-10-31
公司註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公司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的登記管理,規範公司登記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2015-10-31
司法部關於修改《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聯營管理辦法〉的決定》
《司法部關於修改〈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聯營管理辦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已經2005年12月23日司法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佈,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第83號令《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聯營管理辦法》根據《決定》修改後,重新公佈。
2015-10-31
商務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告2005年第100號關於廢止外商投
國務院頒佈的《直銷管理條例》於2005年12月1日正式實施。經研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國內貿易局關於外商投資傳銷企業轉變銷售方式有關問題的通知》([1998]外經貿資發第455號)、《關於〈關於外商投資傳銷企業轉變銷售方式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中有關問題的規定》
2015-10-31
國務院關於發佈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已經2005年11月9日國務院第11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佈。
2015-10-31
商務部公告2005年第59號下放外商投資企業備案和批准證書發放管理許可權
根據《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專案的決定》(國發[2004]16號),國務院部委、直屬機構及部分授權企業等部門(以下簡稱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批設立限額以下外商投資企業(包括合同、章程)的備案、發證許可權下放到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2015-10-31
財政部國稅總局關於降低鋼材產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經國務院批准,自2005年5月1日起對稅則號7208、7209、7210、7211、7212、7213、7214、7215、7216、7217、7219、7220、7221、7222、7223、7225、7226、7227、7228、7229項下的鋼材
2015-10-31
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決定
國務院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申請辦理公司登記,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文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2015-10-31
《外商投資建設工程服務企業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規範對外商投資建設工程服務企業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建設工程品質管制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2015-10-31
《中外合資人才仲介機構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中外合資人才仲介機構的管理,維護人才市場秩序,促進人才市場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2015-10-31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式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以下簡稱“環保總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審批行為,提高審批行為的科學性和民主性,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制定本規定。
2015-10-31
商務部2005年第27號令《出口加工區加工貿易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加工貿易健康發展,引導加工貿易升級,進一步規範出口加工區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出口加工區監管的暫行辦法〉的決定》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2015-10-31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居民通過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資及返程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 為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進一步完善創業投資政策支援體系,規範境內居民通過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從事投融資活動所涉及的跨境資本交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2015-10-31
對《設立外商控股、外商獨資旅行社暫行規定》的修訂
為了適應我國旅遊業對外開放的需要,促進我國旅遊業的發展,根據《旅行社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有關規定,國家旅遊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決定對《設立外商控股、外商獨資旅行社暫行規定》作如下修訂:
2015-10-31
商務部、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涉及外資管理有關問題
為落實《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證監發[2005]80號)的要求,積極穩妥推進股權分置改革工作,根據外商投資法律法規及外商投資股份公司的有關規定,現就股權分置改革涉及的與外資管理有關的問題通知如下:
2015-10-31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停止執行《金銀首飾購貨(加工)管理證明單》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你局《關於停止執行<金銀首飾購貨(加工)管理證明單>使用規定的請示》(京國稅發〔2004〕374號)收悉,批復如下:
2015-10-31
商務部關於取消對臺灣九類企業在大陸設立常駐代表機構審批的
國務院於2004年5月19 日發佈了《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專案的決定》(國發[2004]16號),其中取消了“對臺灣貿易商、製造商、貨運代理商等九類企業在大陸設立常駐代表機構審批”,為做好該行政審批專案取消後的後續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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