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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於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通告

2024-03-04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2號)要求,為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建立合理有序的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以下簡稱匯算)制度,現就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遠程辦理管道

      為進一步拓展網上辦稅事項便利納稅人,我局為本市納稅人開通手機、網頁等匯算遠程辦稅管道(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和WEB端),並按規定提供電子申報表預填服務。

      此外,我局今年仍將在匯算初期提供預約辦稅功能。凡在今年3月1日-20日期間有辦理匯算需求的納稅人,可在2月21日後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APP預約辦理時間,並按照預約時間辦理匯算,避免網路擁堵,提升辦理體驗。預約辦稅只限於3月1日至20日,3月2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

      為便於納稅人高效便捷、錯峰有序完成匯算,稅務機關將通知各扣繳單位和納稅人分批分期辦理匯算的時間,請納稅人盡可能按照通知的時間段辦理。如需提前或延後辦理的,可與稅務機關預約或通過網上稅務局在匯算期內辦理。

      二、現場辦理管道

      為提高辦稅效率,優化辦稅體驗,請納稅人儘量選擇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和WEB端)辦理匯算,享受稅務機關按規定提供的申報表預填服務。如確需現場辦理的,可前往本人任職受雇單位(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自主選擇其中一處;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為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主管稅務機關的辦稅服務廳辦理。主要收入來源地,是指2023年向納稅人累計發放勞務報酬、稿酬及特許權使用費金額最大的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三、郵寄申報管道

      需要通過郵寄申報方式辦理匯算的納稅人,請在2024年6月30日前將一式兩份的申報表等納稅資料以國內特快專遞方式郵寄給任職受雇單位(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自主選擇其中一處;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為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主管稅務機關。請務必清晰、準確、完整地在申報表填寫相關資訊,尤其是姓名、納稅人識別號、有效聯繫方式等關鍵資訊,建議使用電腦填報並列印、簽字。如果您填寫的申報資訊有誤或者提供資料不全,稅務機關會聯繫您補正後重新郵寄。郵寄納稅申報的具體日期以郵政部門收寄日戳日期為准。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指定各區受理郵寄納稅申報的稅務機關列表請見附件。

      如您對匯算辦理有疑問,請登錄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官網個人所得稅匯算專欄查詢或撥打12366電話諮詢。稅務機關將竭誠為您服務!感謝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深圳市稅務局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郵寄納稅申報受理稅務機關列表

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手機個人所得稅APP下載二維碼: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2024年2月20日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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