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4
各零售商業企業: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全面擴大開放的部署,提升“境外遊客購物退稅政策”實施成效,深圳市商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決定聯合組織開展第六批離境退稅商店遴選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符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1號)第三條的本市企業,經市稅務局備案後可成為退稅商店。條件如下:
1.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
2.納稅信用等級在B級以上;
3.同意安裝、使用離境退稅管理系統,並保證系統應當具備的運行條件,能夠及時、準確地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相關資訊;
4.已經安裝並使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
5.同意單獨設置退稅物品銷售明細賬,並準確核算。
6.在國內外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優勢企業和本地優勢品牌、“深圳老字型大小”“深圳手信”等品牌、中國知名品牌、國際知名品牌等企業優先。
二、遴選流程
(一)企業提出申請(2023年3月31日前)
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零售商店)均可填寫《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商店備案表》(附件1),連同《XX公司關於離境退稅商店的申請》(見附件2)、營業執照影本,向深圳市商務局提出申請。
(二)市商務局、市稅務局審核確定名單(2023年4月)
市商務局按照“合理佈局、優中選優”的原則,優先選擇深圳特色產品、深圳優勢產品及國際國內知名品牌等,確定第六批離境退稅商店名單並報市稅務局。市稅務局將按照《財政部關於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15年第3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1號)的要求對退稅商店進行審核和備案。
(三)發佈第六批離境退稅商店名單(2023年5月)
市商務局、市稅務局將聯合確定經備案的第六批離境退稅商店名單,並通過市商務局、市稅務局網站對外公佈。
(四)離境退稅商店正式營業(2023年5月)
市稅務局安排各離境退稅商店安裝開展離境退稅業務相關系統、調試設備,組織業務培訓,確保2023年5月正式開展離境退稅業務。
三、其他事項
(一)請各企業於2023年3月31日18時前將書面申報材料交至市商務局市場建設處(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一路大中華國際交易廣場寫字樓13樓1301)。申報材料須包含申請、備案表及營業執照影本,A4紙大小沿左側裝訂,蓋企業公章及騎縫章。材料要求一份紙質、一份電子版(PDF格式,蓋章後掃描)。
(二)通過備案的離境退稅商店要通過企業網站、微信公眾號、店內海報等管道,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吸引更多境外旅客消費,營造良好的商業氛圍。要安排人員參加培訓,熟悉業務流程,按照統一標準張貼“退稅商店”標識,按要求墊付“即買即退”退稅款,為境外旅客諮詢、購物提供專業化服務。
深圳市商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