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所需材料:
1.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2.公司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注册地址信息。
4.需要起草的相关申请文件和表格(如申请书、章程、管理人员委派书等)。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三、 所需时间:约1-3个工作日。
一、设立条件:
1.公司设立涉及外商投资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需经审批机关批准。
2.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五十个以下)。
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4.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7.至少应有一名股东为外国籍。
二、所需材料:
1.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
2. 法律文件送达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拟设立公司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注册地址信息。
6.需要起草的相关申请文件和表格(如、申请书、章程、董事会成员名单、管理人员委派书等)。
7.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三、所需时间:约1-3个工作日。
一、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产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所需材料:
1. 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2.公司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注册地址信息。
4.需要起草的相关申请文件和表格(如申请书、章程、管理人员委派书等)。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三、所需时间:约1-3个工作日。
一、设立条件:
1.公司设立涉及外商投资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需经审批机关批准。
2.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产最低限额。
4.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5.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6.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7.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8.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除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起人的条件外,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应为外国股东。
二、所需材料:
1.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
2.法律文件送达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拟设立公司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注册地址信息。
5.需要起草的相关申请文件和表格(如、申请书、章程、董事会成员名单、管理人员委派书等)。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三、所需时间:约1-3个工作日。
一、设立条件:
1. 注册资本由社区集体所有财产折成等额股份并可募集部分股份构成。
2.股东按照章程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二、所需材料:
1. 股东(股东代表)的主体资格证明。
2.拟设立公司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注册地址信息。
4.需要起草的相关申请文件和表格(如、申请书、章程、董事会成员名单、管理人员委派书等)。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
三、所需时间:约1-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