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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年度年报的通知

2016-03-30

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2015年度商事主体年报工作已经开始,凡2015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商事主体须在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年度报告,逾期未报将被载入经营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

如需协助办理,请联系我中心投资服务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增强

电话:0755-82973420,13714674181。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际投资促进中心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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