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深圳市国际投资促进中心

首页>投资服务>经营实务>工商总局关于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通知

工商总局关于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通知

2013-12-09

工商总局关于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通知

工商个字〔2013〕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精神,总局正在抓紧制定出台包括《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在内的相关配套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验照将改为年报制度。鉴于此,请各地自2014年1月1日起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


工商总局

2013年12月10日

返回列表 上一篇:关于我市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公告下一篇:关于明确跨地区经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

百度地图

腾讯地图

高德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