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30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深圳税务系统“夯优控”行动精神,提升纳税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部分科所职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优化管理科所职能,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
(一)推动涉税中介健康发展。税源管理三科职能调整为负责辖区内涉税中介的管理与服务。原税源管理三科管辖的个体工商户按街道分配至各属地所管理,便于个体工商户就近办税。
(二)均衡属地所管户数量。南园街道由园岭税务所管辖调整至梅林税务所管辖。原国际税收管理科管辖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按街道分解至各属地所管理,提高服务质效。
(三)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原国际税收管理科管辖的生产型出口免抵退企业,原各税源管理科所管辖的符合条件的外贸型出口免退税企业调整至第四税务所统一管理,打造专业化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二、优化办税服务厅设置,提高办税效率
原第四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办理的业务并入第三税务所(办税服务厅),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职能保持不变。调整后区局共有3个全职能办税服务地点,即: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竹子林)、第三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华富)、第三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八卦岭)。纳税人可就近选择任一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
三、增强复杂涉税事项处理能力,设立专业风险应对科所
第五、第六税务所的职能调整为专业风险应对及复杂涉税事项处理,调整后的第五、第六税务负责如下涉税事项:
序号 |
事项类别 |
涉税事项名称 |
负责科所 |
1 |
风险应对 |
中等级等专业风险任务 |
第五、第六税务所 |
2 |
复杂涉税事项 |
出口函调 |
第五、第六税务所 |
3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百万元及以上)实地核查 |
第五、第六税务所 |
|
4 |
破产债权申报 |
第五、第六税务所 |
四、促进基础事项精细化管理,调整部分科所职能
原第五、第六税务所办理的业务调整至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一科和各管户科所,调整后的涉税事项分配如下:
序号 |
事项类别 |
涉税事项名称 |
负责科所 |
1 |
财产信息维护 |
房产信息维护(不包括减免税备案事项) |
办税服务厅 |
2 |
土地信息维护(不包括减免税备案事项) |
办税服务厅 |
|
3 |
出口退(免)税备案管理 |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撤回 |
办税服务厅 |
4 |
出口证明单开具 |
出口证明单的开具 |
办税服务厅 |
5 |
申报信息维护 |
删除各税(费)种逾期申报记录 |
办税服务厅 |
6 |
简易程序处罚处理 |
删除重复产生的简易处罚 |
办税服务厅 |
7 |
文书管理 |
文书补打(管理事项) |
办税服务厅 |
8 |
申报表管理 |
申报表打印(特殊情况) |
办税服务厅 |
9 |
红字发票信息表管理 |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处理业务(撤销、核销、开具、更正等) |
办税服务厅 |
10 |
非正常户管理 |
非正常户人工解除 |
办税服务厅 |
11 |
增值税申报日常管理 |
增值税申报异常比对处理(包括专业科所及各属地所所辖纳税人) |
办税服务厅 |
12 |
一般纳税人管理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留抵税额转移 |
税源管理一科 |
13 |
房地产交易涉税核实(业务受理仍在各办税服务厅) |
房地产交易个人所得税相关费用核实 |
税源管理二科 |
14 |
房地产交易个人土地增值税扣除费用核实 |
税源管理二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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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企业旧房转让土地增值税扣除费用核实 |
税源管理二科 |
|
16 |
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复核 |
税源管理二科 |
|
17 |
房地产交易特殊类登记计税审核 |
税源管理二科 |
|
18 |
登记户日常管理 |
登记户分类管理 |
各管户科所 |
19 |
委托代征管理 |
委托代征协议日常管理、协议签订、终止 |
各管户科所 |
20 |
非营利组织管理 |
非营利组织资料报送 |
各管户科所 |
21 |
一般程序处罚处理 |
逾期申报和发票丢失一般处罚事项告知处理 |
各管户科所 |
22 |
逾期申报和发票丢失一般程序处罚决定处理 |
各管户科所 |
|
23 |
非正常户管理 |
因非正常户导致的防伪税控系统暂停开票资格解除 |
各管户科所 |
24 |
增值税申报日常管理 |
异常比对白名单管理 |
各管户科所 |
25 |
一般纳税人管理 |
责令认定一般纳税人 |
各管户科所 |
26 |
非居民税收管理 |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
各管户科所 |
27 |
指定非居民企业扣缴义务人 |
各管户科所 |
注:
1.“各管户科所”是指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第二税务所、第四税务所、福田税务所、沙头税务所、香蜜湖税务所、华富税务所、梅林税务所、园岭税务所;
2.税源管理一科主要负责税费事项集中办理工作的具体事宜,事项范围涉及注销税务登记、发票许可事项、退抵税(费)审批等业务。
五、各相关科所办公地址
科所名称 |
地址 |
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第四税务所、第五税务所、第六税务所、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福田税务所、香蜜湖税务所、沙头税务所 |
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6号 |
第三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
福田区华富路2039号 |
税源管理三科、华富税务所、梅林税务所、园岭税务所 |
福田区华富路2039号 |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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