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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温馨提醒

2015-10-22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企业:

根据市国家税务局的最新通知,2014年12月各税种、费申报缴纳期限、财务会计报表(月报)报送期限具体时间安排如下,提醒您如期办理申报: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缴纳期限12月1日-15日;

(二)一般纳税人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缴纳期限12月1日-15日;

(三)消费税申报纳税期限12月1日-15日;

(四)财务会计报表(月报)申报期限12月1日-15日。

深圳市国际投资促进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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