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深圳市国际投资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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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八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2015-10-22

各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第八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投洽会”),是由国家商务部主办,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分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以及中央政府相关部、委、办、局、全国性商协会共45个成员单位参加的,中国唯一的全国性国际投资贸易盛会。

为了扩大我市投资环境的对外宣传,塑造我市的对外形象,加强我市与国内外的经济技术贸易合作,不断提高我市利用外资的水平,充分利用这次全国性“投洽会”所提供的招商引资的资源和寻找贸易合作的平台,及时掌握国际投资的热点问题和最新动态信息,我市将作为本届“投洽会”成员单位,由市领导带队,组团参加“投洽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八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情况:

1、时间:2004年9月8日至11日。

2、地点: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为了扩大我市投资环境的对外宣传,塑造我市的对外形象,加强我市与国内外的经济技术贸易合作,不断提高我市利用外资的水平,充分利用这次全国性“投洽会”所提供的招商引资的资源和寻找贸易合作的平台,及时掌握国际投资的热点问题和最新动态信息,我市将作为本届“投洽会”成员单位,由市领导带队,组团参加“投洽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八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情况:

1、时间:2004年9月8日至11日。

2、地点: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3、主办单位:国家商务部。

4、本届“投洽会”主要内容和特点:

1)目标定位为强化投资促进功能,打造国际投资博览会品牌形象。突出“走出去”,突出项目对接洽谈,突出产权交易、跨国并购,突出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突出CEPA签订后香港、澳门与内地的合作等五大亮点。

2)进一步突出“投洽会”的国际性。充分利用WAIPA、UNCTAD、UNIDO等国际经济组织的网络邀请客商,并在“投洽会”期间举办相关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招商招展力度,扩大各国、各地区的参展、参会比例,使“投洽会”真正体现“为国际资本进入中国开辟窗口,为中国企业走向世界架设桥梁”。

3)展馆设置突出主题,展区划分更趋专业。本届“投洽会”设有成员单位招商馆、境外馆、投资服务馆、企业馆(展位面积33000平方米),同时扩大境外馆面积,新设跨国公司采购展区、境外国家(地区)馆日展区、产权交易展区、中国企业“走出去”展区等四个展区,并与“谈”、“会”相配套,使“展”、“谈”、“会”有机结合,投资与贸易相结合。

4)项目对接重在实效。在继续办好和完善“外商对华投资项目对接会”的同时,新增“国内投资合作项目对接会”和“中国企业‘走出去’投资项目对接会”,使对接会成为“投洽会”具实效性和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

5)论坛、研讨会突出权威性、实效性、互动性。一是提高论坛演讲人的规格和参会人员档次;二是借助国家权威部门和成员单位的力量参与主办策划各类研讨会;三是提高会议的组织水平,增强会议的实效性和互动性。拟新增高新技术与风险投资研讨会、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研讨会、产权交易与股份制改造研讨会、2004年海外科技人才与中国企业合作交流大会等。

二、深圳代表团筹备组织工作。

1、本届“投洽会”深圳代表团将由市外经贸局组织,由深圳市国际投资促进会负责承办具体工作;

2、请市大工业区、保税局、高新办、各区、各企事业单位派主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于8月10日前填报回执和大一寸近期个人彩色照片2张,送交市国际投资促进会;

3、请积极组织招商引资项目和贸易合作项目参会,并依大会要求于5月1日前进行网上填报,有关项目情况请抄报国际投资促进会进行汇总;

4、请准备各区投资环境、招商引资的优势和经济建设成果的文字(约250字)和图片(2张),于6月30日前提交国际投资促进会;

5、展览组织

1)我市在招商馆有108平方米的展位,用以统一宣传我市总体投资环境和建设规划、深圳代表团人员接待来访客商,推介和洽谈项目。该展位租赁费用及整体布置费用将由财政会议专项费用支付;

2)参会的各单位,可自愿在投资服务馆或企业馆认购设置摊位,展位价格为人民币12000元/标准展位(3M*3M),空地价格为人民币1200元/每平方米(36平方米起租),认购展位数量,请于7月10日前报送市国际投资促进会。

6、参会人员在厦门期间的食宿交通原则上自行安排;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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