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2
各办证企业:
为了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加强对我市办理因公出国、赴港澳通行证企业的审批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外事办拟于近期对企业类开户单位进行年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此次年审对象为已在外事办开户的企业。
二、备案企业需提供单位2007年3月份以后打印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
三、备案企业需提供经2006年年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本企业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的管理情况及因公通行证、护照保管情况的书面报告。
请于2007年6月22日前将相关资料交深圳市国际投资促进会会员部。逾期不报送年审资料的单位,外事办将暂停受理其因公出国赴港澳报件。请各办证企业给予配合,尽快送交有关资料。
特此通知。
联系人:雷静、李鹏、韩璐
电 话:82973314、82973317
传 真:82973635、82973414
深圳市国际投资促进会
二ОО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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