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條件:
1.陸上、海洋的石油及其它礦產資源勘探開發;
2.房屋、土木工程的建造、裝飾或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等工程承包;
3.承包或接受委託經營管理外商投資企業;
4.外國銀行在中國設立分行;
5.國家允許從事的其它生產經營活動。
二、所需材料:
1.外國(地區)企業主體資格證明;
2.外國(地區)企業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外國(地區)企業從事合作開發石油、承包工程、承包或受託經營管理的,須提交項目合同。
4.發包(委託)方企業營業執照;
5.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6.負責人身份證明;
7.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務院決定規定提交的檔。
三、所需時間:約1-3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