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資有限公司設立
一、受理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公司住所。
二、所需材料:
1.股東(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
2.公司管理人員(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董事長、董事、監事、經理)的身份證明影本。
3.註冊位址資訊。
4.需要起草的相關申請檔和表格(如申請書、章程、管理人員委派書等)。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批准檔或者許可證書。
三、所需時間:約1-3個工作日。
1、為投資者提供國家、省、市相關政策法規諮詢;
2、協助投資者瞭解相關職能部門辦事程式;
3、為中外投資者介紹經貿合作專案;
4、協助投資者進行市場調研、考察場地、代理承租廠房、辦公室;
5、協助境外投資者到深圳及國內其他地區投資,提供公司註冊及變更全套服務;協助國內投資者到香港和海外投資,並提供公司管理、公司變更及秘書服務:
★ 代辦在深圳市或國內其他城市註冊內資公司、外資公司、分公司或代表處的全套手續;
★ 代辦在自貿區註冊公司全套手續;
★ 代辦在香港註冊公司手續;
★ 代辦海外公司註冊手續;
★ 開立銀行帳戶;
★ 起草章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等相關文件;
★ 協助處理各類企業內部架構更改事項:如更換董事或法人、更改公司名稱、更換辦公地址、股權轉讓、企業並購、增加資本、修改章程、換證、註銷清算等。
1、免費接受國內、外及港澳臺投資者的諮詢;
2、不論投資規模大小,享受同樣優質服務;
3、根據專案的難易程度及涉及的部門和服務的深度,設定收費標準;
4、因我方原因導致專案不能成功辦理,不收取任何費用;
5、在客戶的配合下,以最快的速度按政府的相關規定辦理;
6、誠信可靠,服務一流,並可派員到香港洽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