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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有關事項的公告》的解讀

2023-09-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廣東省房產稅施行細則》《廣東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細則》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放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審批權限有關事項的公告》有關規定,經省政府同意,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制定了《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現解讀如下:

一、公告背景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優化稅收營商環境,統一規範稅收行政行為,統一政策執行口徑,統一行政裁量權基準,確保納稅人能夠及時、準確、便利享受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優惠政策,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出臺了《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稅有關事項公告》。

二、主要內容

《公告》內容包括申請困難減免稅的情形、應提供資料、核准期限及施行時間等,納稅人符合規定情形即可申請困難減免。與廣東省地方稅務局2017年第6、7號公告內容差異一是明確了重大損失、嚴重虧損的判定標準及因政府規劃等特殊原因導致不動產權人不能使用土地的期限。二是明確了申請困難減免稅需提供的資料。三是明確了稅務機關核准期限。

三、《公告》中的直接經濟損失、資產總額、收入總額、虧損金額定義

直接經濟損失指納稅人直接經濟損失金額扣除保險賠款、個人賠款、財政撥款等補償和補助後的金額。資產總額指納稅人“A000000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基礎資訊表”103欄“資產總額”的金額。收入總額指納稅人“A101010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第1行“一、營業收入”或“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第1行“一、收入總額”的金額。虧損額指納稅人“A100000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第10行“二、營業利潤”或“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第11行“三、利潤總額”的金額,為當年發生的經營性虧損,不包括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金額。

四、施行時間

《公告》自2023年1月1日(所屬期)起施行,有效期5年。申請減免稅款所屬期為此日期之前的,按廣東省地方稅務局2017年第6號、2017年第7號公告規定執行。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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